办理(直播动漫音乐)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新办、续期、转让
更新时间:2020.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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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和网络文化活动必须取得的相关资质,也可称为文网文、网文、网络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网络经营许可证、icp许可证、传播媒体类、增值等服务、人力资源类、出版物零售许可证、备案、IT类资质、IT类资质、食品/餐饮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烟草许可证、文网文、IT类资质、烟草许可证等。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以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办机构:

北京市文化局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

1、确定的单位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人员、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管理技术措施;

4、确定的域名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经营范围包含“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

2、公司章程扫描件

3、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扫描件,法人股股东营业执照及章程扫描件(要求追溯)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5、域名证书扫描件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流程:

1、拟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企业依照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2、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应当采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并提交上面九种材料

3、对申请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

4、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主要申请项目包含:

1、音乐娱乐产品

2、游戏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运营,网络游戏产品运营及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

3、艺术品

4、演出剧(节)目、表演

5、动漫产品

6、网吧、网咖

7、展览、比赛活动





温馨提示: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三类审批是医疗器 械经营企业必须具备的证件
2.《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3.文网文动漫类
动漫产品分为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提供互联网动漫产品服务,如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需要办理动漫类文网文。
4.视频直播网文
视频直播网文,即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演出剧(节)目类和表演类,做视频网站和直播表演类的用户办理必须办理,如直播网站、视频门户等。
5.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定义,无论是国外来华演出,还是大陆、港澳台的演出,都属于营业性演出。营业性演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售票或者接受赞助的,支付演出单位或者个人报酬的,以演出为媒介进行广告宣传或者产品促销的,以其他营利方式组织演出的方式为公众举办的现场文艺表演活动,以上表演活动需要通过相关文化单位审核通过颁发许可证件——营业性演出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