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註冊制度共分為以下兩類註冊: (a)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A類註冊人。 (b) 任何交易商有意在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及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非現金交易,必須註冊為B類註冊人,並須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 如交易商只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下港元的現金或非現金交易,則無須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