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四份(一级企业含电子文档、建筑业企业信息表2张、信息采集表)。(在资质世界网www.zizhichina.com下载中心下载)。 (二)附件资料一套,应按“综合资料、人员资料”的顺序排列装订,规格为A4(210×297mm)型纸,并有标明页码的总目录及申请说明,逐页编写页码(参考《合肥市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试行)》)。申报的资料必须使用中文。资料原文是其他文字的,须同时附中文译本并翻译准确。申请时企业应提供资料原件供核对。 1、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资质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公司成立3年以上需提供上一年审计报告; (5)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9)首次申请办理三级和劳务资质的企业应提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文件。增项企业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2、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近3个月社保证明);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近3个月社保证明),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说明:申报材料的每一项内容用隔页彩纸隔开。所报材料均为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三)办理增项资质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原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套)、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一套)、审计报告及上报统计局统计报表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