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更新时间:2024.06.18
浏览次数:161
服务区域
全国
服务项目
股权变更 公司买卖 代理记账 资质代办 商标过户 专利过户 法律援助 疑难核名 尽业调查 资金过桥 发票增量 代领发票
更多服务
				大家常见的icp许可证、sp许可证、edi许可证,这些都是与互联网信息业务相关的许可证。 今天给大家介绍诚笃企业服。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也就是这些常见许可证的总称! 请知道增值电信业务分为几类,包括哪些业务。
  增值电信业务分为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ISP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 IDC )、内容分发网络业务( CDN )、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 VPN )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包括: SP许可证(不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服务)、ICP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业服务)、EDI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和交易业务(国内多方之间)
  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下列条件:
  (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 在全国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技术方案;
  (三)有必要的场所和设施
  (四)未发生重大违法行为。
  手续: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在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当场或者收到申请材料后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所有补正申请资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在收到所有补正资料后5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申请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应当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 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4、省通信管理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如果得到批准,则发布《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给予行政许可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书或者其他行政许可文件、
       6、经营许可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领取,或由其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书领取。
  以上是我向大家介绍的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的详细手续。 希望对大家的相关业务有所帮助。 如果您有相关业务许可证需要处理,可以联系诚信企业进行在线支持,了解更多相关的处理流程和行业咨询。